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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廊的灯笼刚点上,晕黄的光透过竹帘漏下来,照得两人衣袂上都沾着一层暖。崔元徵警惕地环顾了一圈,确定周围都没人才扶着朱漆栏杆喘气,只是女孩耳尖还染着放风筝时跑出来的薄红,发间那支素簪歪了,女孩都浑然不知,嘴里还在小声感叹‘还好回来得早,不然可要露馅。’
楼朝赋站在她身侧,听着女孩地感叹忍不住弯了弯唇,回来的路上崔元徵解释选南侧们的原因是这是崔愍琰在家住的院落,这几年他回来的少,这处把守自然也松懈了不少,才给他们二人钻空子的机会。
“好在哥哥不常回来,不然我们今天可要吃苦头。”
“是,得多谢崔兄。”
虽然一直知道崔愍琰同崔元徵是兄妹,又和崔愍琰同在朝中做官,但楼朝赋发现自己还真不了解这位崔兄,罕见地,回来路上,楼朝赋同崔元徵闲话了几句崔愍琰,只是崔元徵也不了解自己这位哥哥在朝中如何,同他说完崔愍琰在哥哥、儿子这个位置上所做的后,女孩便笑吟吟的向他打听了一番自己哥哥‘名声几何’,只可惜他也不了解,不过也是经崔元徵这么无意一提,楼朝赋才惊觉自己和崔愍琰居然一点交集都没有。
回来路上,因为这认知,楼朝赋总觉得有什么不对,却又说不上来。
此刻,男人玄色常服下摆沾着草屑,袖口也是放风筝时被风筝线剐蹭的泥点子,回完崔元徵的话,见女孩脚步虚浮,楼朝赋下意识伸手去扶,掌心触及她微颤的胳膊时,男人才惊觉自己方才追风筝时跑得太急,大意忘了她病体初愈。
“当心。”
他声音比平日低,拇指无意识蹭过她额角的薄汗,那动作熟稔得像做过千百遍,目光却 已收回平日的轨道。
崔元徵站稳了,没抽回手,只望着他剑眉下的眼,平日里那双眼总凝着霜雪般的庄重,一丝不苟得像刑部卷宗上的朱批,连眼尾都垂着惯常的弧度,仿佛世间万事都逃不过他那双洞察秋毫的眸。今日放风筝时,风掠过他眼睫,才难得染了些暖意,像冰封的湖面裂开道细缝,漏进几缕春光,连带着眉梢都松了些。可此刻要说什么要紧事,那点暖意倏然敛去,眼尾复又垂回惯常的位置,眸光沉得像淬了墨的剑,郑重得能压住满庭风雨,分明是要说件了不得的话。
“待我明日处理完手上的案子回来,有件要紧事告诉你。”楼朝赋顿了顿,指尖在她袖口轻轻一按,“你等我,可好?”
崔元徵心口一跳。她太清楚这人从不说空话,这些时日的相处,对眼前人她有自己的认知。此刻看着楼朝赋他眉峰微蹙的严肃模样,虽然不知对方口的要紧事是什么,但她也愿意耐心等一等,崔元徵点点头,随即从袖中摸出那方杭绸帕子,不容拒绝地塞进男人掌心:
“呆瓜,这帕子权当我收下了,但、我不喜欢兰花——”她故意板起脸,“我喜欢莲花,帕子上最好再绣一只要像今日那风筝一样活灵活现的小鹰,限你十日内重新绣一块给我,半点都不许差。”
楼朝赋握着帕子的手顿在半空,指腹无意识摩挲着帕角那朵淡蓝兰花——瓣尖还沾着点未褪的晨露似的清透,丝线穿梭如游丝,若不凑近细辨,几乎与月白杭绸缎面融为一体。唯有花蕊处掺的几缕淡黄丝线,是他自小刺绣时养成的癖好:总爱用这色点睛,像给静物添了缕活气,旁人只当是寻常配色,殊不知是他藏在针脚里的“暗记”。
他原以为这帕子做得天衣无缝,针脚细密得连绣娘都未必瞧得出破绽。可此刻看她眼底那点狡黠的得意,像偷了油的小猫儿,他忽觉耳尖发烫,如浸了温酒的棉絮,连带着后颈都漫开薄红。
“呆瓜,这兰花针脚太素,我喜欢莲花。”她方才的话还在耳边,此刻才惊觉——除了母亲,谁能一眼认出这“暗记”?定是母亲告诉的女孩!毕竟她打心眼里喜欢崔元徵,更是
削尖了脑袋撮合他与音音,除了她也不可能是别人了。
羞归羞涩,那点赧然却压不住眼底漫开的笑意。他望着她得意翘起的唇角,像春风拂过新柳,唇角不受控地扬起:
“好,得绣莲花小鹰帕,十日、不、五日,五日我就送到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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